讓我們加深認識聖經
Claudio Doglio 神父的視頻及視頻的抄錄
督利奧神父是意大利人
讓我們加深認識聖經 若望福音
6.向外方傳教
掃祿也贊成殺死斯德望。我們在《宗徒大事錄》第七章看到了七人之一斯德望被處死的故事;斯德望是希臘化團體、就是講希臘語的猶太基督徒的領袖之一,是會堂裡的權威人物,因此,被審問、判罪、處死。
奇怪的是,公議會判了死刑,並立即執行。我們還記得福音中的記載,就在斯德望事件幾年前,同一個公議會,同一個大司祭蓋法,在決定判處耶穌死刑時,他們把祂帶到比拉多那裡。比拉多叫他們審判,他們回答說:“我們沒有權力判死刑”。他們需要羅馬的總督支援這個判決,事實上,耶穌是被羅馬當局判處死刑的,處死耶穌的方式,是典型的羅馬刑罰,就是釘在十字架上。而斯德望是用石頭砸死的,也就是按照猶太人的法律,他被石頭砸死了。或者是由於群情激奮,我們可以說是由公議會認可的私刑,或者—根據一些歷史學家的觀點—我們可以在這個特別的地方找到證據,確定斯德望被殺的時間。
事實上,在公元36年夏天,猶太總督般雀·比拉多,被指控管理不善,被召回羅馬;並沒有被撤職,用我們今天的話說,是收到了法庭的傳票,不得不出庭為自己辯護。他不信任羅馬的同僚,就把管理耶路撒冷一切事務的權力託付給公議會,他原以為很快就能回來。但羅馬法庭卻判比拉多有罪,被放逐,從此銷聲匿跡。
36年深秋,猶太新總督上任,就是馬塞勒斯(Marcellus),上任後第一個行動,就是罷黜蓋法的大司祭職務,讓一個親戚代替他。因此,在公元36年那段短短的時間裡,公議會全權代理。蓋法是耶路撒冷的最高權威,不需要依附羅馬總督,所以他們利用這個機會,攻擊基督徒團體。前幾年,比拉多還在那裡時,公議會只能逮捕宗徒、毆打、威脅他們,用這種方式讓他們停止爭辯。
比拉多不在時,公議會擁有最高的權力,他們就試圖消滅最危險的人物。有意思的是,他們並沒有除掉伯多祿和若望,因為他們認為這不是危險人物。他們除掉斯德望,因為他們認為,他是有知識的人,有潛力,是會堂的權威人物,可以為耶穌門徒的宣講立下大功。他們怒不可遏。別人被趕走了,但主要的受害者是斯德望。
《宗徒大事錄》第八章,記載了這次痛苦的迫害。“就在那一日(斯德望被處死的時候),發生了嚴厲迫害耶路撒冷教會的事;除宗徒外,眾人都逃散到猶太和撒瑪黎雅鄉間。”宗徒們留下了,其他人都逃走了,這裡說的宗徒們,並不只是十二人,很可能是十二人帶領的講希伯來語的基督徒團體。其他人都被打發走了,就是講希臘語的人,也就是“那七位”帶領的人。可以說,對於講希臘語的人來說,皈依基督的講希臘語的人,留在耶路撒冷很危險。斯德望被殺,其他的人(斐理伯、僕洛曷洛、尼加諾爾、提孟、帕爾默納及尼苛勞)被打發走了。宗徒們卻沒有離開。“十二人”留在耶路撒冷。
“虔誠的人共同埋葬了斯德望,也為他大哭了一場。掃祿想摧毀教會,進入各家,連男帶女都拉去,押到監裡。”很明顯,這不是烏合之眾發起的偶然事件,而是有組織、有計劃的行動;而掃祿就是其中一個負責人。他進入各家,逮捕成為基督徒的希臘人。這是一場迫害,以激烈的方式消滅相信耶穌是基督的人。
這種背井離鄉、四散奔逃的情況,其實是在撒種。顯然,那些被迫流落到耶路撒冷之外的人,感覺這是不幸的事,是生命中的痛苦時刻,因為失去了家園、失去了工作、失去了在耶路撒冷的正常生活,不得不在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。但是,多年以後回顧這件事,他們意識到這次迫害自有天意。
這次機會,主將傳福音的人派遣到耶路撒冷之外。其中提到了兩個鄰近的地區:猶太和撒瑪黎雅。是否還記得,《宗徒大事錄》第一章第8節,作者提到耶穌說的福音傳播過程:“要在耶路撒冷及全猶太和撒瑪黎雅,並直到地極,為我作證人。”第一階段,在耶路撒冷已經開始,現在開始第二階段,宗徒的宣講離開聖城,開始傳到其他地方,即生活在猶太和撒瑪黎雅的人。
希臘化基督徒團體中的領袖,七位中的第二位,斐理伯,就到撒瑪黎雅去宣講。第八章專門講述他的使命,他沒有在耶路撒冷處理、分配愛德物品,而是成了被派到外方的傳教士,在耶路撒冷之外宣講福音。因此,他的任務就是宣講。在《宗徒大事錄》後邊的部分,他被稱為“傳福音者”(evangelist)。
有意思的是,在新約聖經中,唯一一位獲得雅號“傳福音者”的人,就是這七人之一、撒瑪黎雅的傳教士,斐理伯。“斐理伯下到撒瑪黎雅城,給他們宣講基督。群眾都留意斐理伯所講的話,都同心合意地聽教,並看到了他所行的奇跡。因為有許多附了邪魔的人,邪魔從他們身上大聲喊叫著出去了。有許多癱瘓和瘸子也被治好了。為此,那城裡的人皆大歡喜。”
伴隨著斐理伯的講道,發生了一些神奇的事。耶穌行過神跡,宗徒們行過奇跡,現在,宗徒的門徒,也在行奇跡。這位斐理伯不是十二宗徒之一。宗徒中有一位斐理伯,是另一個人。這一位是第二代門徒,他沒有直接認識耶穌,耶穌在世時,他不是門徒,他通過宗徒的見證認識了耶穌,他自己也成為宣講者,不僅用言語,也有行為。而斐理伯的行為,不是簡單的分發食物或衣服,而是把人從邪神中、從癱瘓中、從疾病中釋放出來。
傳教之初的這些奇跡,都是恩寵的果實,正是為了讓人信服,用不可否認的事實表明,耶穌的話能醫治人;能醫治人類,使人能以新的方式生活。在撒瑪黎雅城中,人們皆大歡喜。斐理伯的到來,給大家帶來了喜樂。宣講福音,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改變。然後講述了一個特別的事件,在那裡有一個特殊的人物,他叫西滿,專門施行魔法。我們知道他是“術士”西滿,“使撒瑪黎雅的百姓驚服,並稱自己是一位大人物。所有的人,從上到下,都聽從他,說:這人就是那稱為神的大能者”。他有超常的能力,或者說高超的技藝,讓人相信他有大能力,也許是想用詭計引誘追隨他的人,或許是用這些法術賺錢。他對斐理伯的能力感到震驚,想購買傾注聖神的能力。
西滿信了耶穌基督的名。“連西滿自己也信服了。他受洗以後,常隨從斐理伯;他看到所顯的奇跡和大能,稱奇不止。”當時,在耶路撒冷的宗徒,聽說撒瑪黎雅接受了天主的聖道,便派遣兩位代表,也就是兩位首席大宗徒,伯多祿和若望,從耶路撒冷出發,代表宗徒們;他們想看看現狀,因為當時在耶路撒冷以外,還沒有建立基督徒團體,撒瑪黎雅人堅信福音聖道,這是重要的消息。
宗徒們到了,驗證了斐理伯的工作,並給門徒們覆手,他們就領受了聖神。這是一件重要的事,有深刻的內涵。天主教的傳統從宗徒給人覆手這個描述中,看到宗徒給別人施行堅振聖事,主教,或獲得授權的神父施行堅振聖事。
斐理伯在前邊傳教,開闢了一條新路,向那些有點奇怪的外邦人傳教,他們是外邦人,是被耶路撒冷人鄙視的混血兒。他在這群人中間建立了基督徒團體。然而,培育尚未完成。他們由斐理伯領了洗,但藉著伯多祿和若望宗徒的覆手,才領受了聖神。這件事引起了術士西滿的渴望,他想得到賜予聖神的能力。為了得到這個能力,西滿願意付金錢。這就是在中世紀常說的“西滿罪”的起源,與這個術士西滿有關。“西滿罪”指的是用經濟手段,付錢,或者交換權力,想在教會內購買神權,以某種方式獲得授權;比如購買主教或修道院長的職位,不是因為他認為適合主教或修道院長的聖召,而是因為他想得到與該職位有關的權力。
術士西滿想得到授予聖神的能力,他認為這是一種神奇的事,一種超常的能力。伯多祿對這個要求的反應非常激烈:“願你的銀錢與你一起喪亡!因為你想天主的恩賜可用銀錢買得。”與阿納尼雅和撒斐辣的情況一樣,涉及到金錢,涉及到基督徒生活的墮落。耶路撒冷的那兩個人無緣無故地撒謊,假裝好人;術士西滿是受洗的人、跟隨耶穌的人、是信徒,但他的信仰走上了錯誤的道路。他竟然想用金錢買真正的恩賜。他被拒絕了,他的例子被用以警告基督徒團體內的這種企圖。
斐理伯的傳教使命還在繼續,之後,就講了非常著名的事件,斐理伯被派遣,去見一個厄提約丕雅人(又譯為:衣索比亞。譯者注),是厄提約丕雅女王的大臣,一位太監,去耶路撒冷朝聖後正在返回的路上。場景設置在加沙沙漠,去往埃及的路上。斐理伯順從聖神的指引,在上主天使的催促下,出發到達那人那裡,跑去見他,那人正在讀《依撒意亞先知書》。斐理伯以可能不太禮貌的問題開始跟他談話:“你明白所誦讀的嗎?”厄提約丕雅人雖然對《聖經》很感興趣,但他承認讀不懂,並邀請斐理伯上他的車,想看看是否斐理伯能幫他理解那段聖經。
這個場景很重要,基督的宣講者與一個對聖經感興趣的外國人同行,上了他的車,與他坐在一起,與厄提約丕雅人一起讀《依撒意亞先知書》中,講到的“受苦的僕人”那一段,並從這一段出發,宣講耶穌這個人。耶穌就是那位被迫害的僕人,也是生命之源。斐理伯的話燃燒了厄提約丕雅人的心,他主動提出願意受洗。他讓車在有水的地方,他們一起下到水邊,斐理伯給那厄提約丕雅人施洗,讓他獨自繼續他的旅程。他信了耶穌,滿心歡喜。
這位外國人回到厄提約丕雅。根據傳統的說法,他作為受洗的人,到處宣講福音,成了非洲該地區的第一位傳播福音的人。如果我們想一想,斐理伯和厄提約丕雅人的故事與《路加福音》第廿四章的敘述非常相似,復活的耶穌與厄瑪烏的兩位門徒同行,解釋經文,使他們的心火熱,高峰是聖事。祂同他們進去,在擘餅時,他們的眼開了,認出了祂,但耶穌卻消失了。他們歡歡喜喜地回到耶路撒冷,從他們的故事開始,宣講福音。
現在斐理伯在耶穌的位置上。這位第二代基督徒、宣講者,開始拓寬視野,將福音帶給一個厄提約丕雅人,而這個厄提約丕雅人又將耶穌的真道帶到遙遠的非洲地區。福音開始從耶路撒冷走出去。斐理伯本來可以留在耶路撒冷,但是他沒有得到允許,他被派遣出去。我們可以說,幸虧他出來了,這樣一來,福音就傳到了猶太、撒瑪黎雅,並且即將傳到了地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