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我們加深認識聖經
Claudio Doglio 神父的視頻及視頻的抄錄
督利奧神父是意大利人
讓我們加深認識聖經 聖保祿書信
迦拉達書
宗徒保祿在寫信給斐理伯人的同時,也給迦拉達人寫了一封精彩的信,即《迦拉達書》。在公元56年和57年之間,保祿在厄弗所,處于他生命中相當動蕩的時期。他收到了關于迦拉達地區基督徒有不當行爲的消息。迦拉達位于安納托利亞(Anatolia),即現在的土耳其的中心。迦拉達地區的基督徒團體,是保祿在其第一次傳教行程中所建立的許多團體的一部分。
由《宗徒大事錄》可知,它包括丕息狄雅的安提約基雅、依科尼雍、呂新特辣和德爾貝等地的基督徒團體。這些城市行政上都屬迦拉達地區,因此,這些地方的人都可被稱爲迦拉達人。所以,這不是一封寫給某個特定團體的信,而是寫給位于同一地區的許多教會的信,因爲其中的一些團體出現了一個問題。團體中的猶太主義保守派,也就是那些非常堅持猶太傳統做法的人,他們相信:要成爲一個基督徒,首先必須成爲猶太人。
對此爭論,保祿在之後一年所寫的《羅馬書》中也進行了系統的論述。而在《迦拉達書》中,保祿的論述是他對此問題的一個即時、快速的反應。以他的剛烈個性,他的第一反應是寫一封慷慨激昂的信。《迦拉達書》的確是一篇生動的論述,其中也充滿了對收信人的責駡,這其中的許多人是保祿私下都很熟的,他培養了他們,引導他們走上福傳之路,而現在,他對他們的變化感到驚訝。
這封信沒有像以往的信一樣,以祈禱、感恩開始,而是以咆哮開始:「我真奇怪,你們竟這樣快離開了那以基督的恩寵召叫你們的天主,而歸向了另一福音。」「我真奇怪」,保祿强調了這一變化的奇怪之處。他們歸向了另一福音。請注意,這裏保祿所用的「福音」一詞,不是指我們慣常理解的福音書,而是指講道、普世訊息。因此,「另一福音」的意思是:理解基督訊息和評價基督這個人的另一種方式。「其實,並沒有別的福音,只是有一些人擾亂你們,企圖改變基督的福音而已。」他們的印象是有另一個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
保祿立即指出了這些講道者的問題,他們擾亂團體,企圖改變基督的福音。他爲什麽要寫信?爲了捍衛他自己的福音,即他對基督福音的講解。保祿相信這是唯一正確的講道。因此,整封《迦拉達書》可以被看作是爲福音的辯護,也就是,一個維護基督之道的演說;保祿主要闡述了兩個論據。
首先是個人的、自傳式的論據;他通過詳述自己的經歷來爲他的講道內容辯護。然後是教義上的論據;我們可以在第5和第6章找到這個教義的實際應用及其道德效果。正因爲保祿以個人經歷作爲論據來捍衛福音,所以,在《迦拉達》書中,我們找到了幾乎是宗徒唯一的自傳體著作。
這是聖保祿唯一一次廣泛地叙述他自己的經歷。「你們一定聽說過,我從前尚在猶太教中的行動:我怎樣激烈地迫害過天主的教會,竭力想把她消滅。」也許,保祿的反對者曾說他是一個自由講道者,不是宗徒。因此,保祿必須爲自己,爲自己的聖召和宗徒職權辯護。由于他必須爲自己的名譽、聖召、宗徒職權辯護,他講述了給他生命帶來印記的徹底改變,强調這種改變不是由于他的簡單反省,而是由于天主的非凡干預,這干預從內在深處改變了他。
他說,我曾經是一個激烈的基督宗教反對者。起初,正是因爲我遵循猶太法律條規,所以我是一個激烈的基督宗教反對者。「我在猶太教中比我本族許多同年的人更爲急進,對我祖先的傳授更富于熱忱。」他是一個激烈的猶太傳統捍衛者。然後,在他的生命中發生了一些事情。「但是,從母胎中已選拔我,以恩寵召叫我的天主,却决意將祂的聖子啓示給我……」
他是這樣描述他的聖召的。我們由《宗徒大事錄》知道了發生在大馬士革路上的故事,有關异象,有關他的受傷和歸化的事。在這裏,宗徒沒有給出任何細節,但重要的是,那時,天主向他啓示了祂的聖子。這是一個啓示,我們已經知道,「apocalypse」的意思是啓示,這裏正好用了動詞「apocalyptus」。「天主將祂的聖子啓示給我」;祂開啓了我的眼睛,使我明白耶穌真是祂的聖子。天主很喜悅;祂很好,向我啓示了祂的聖子,「叫我在异民中傳揚祂」。天主使我明白耶穌是祂的聖子,以便我可以使別人瞭解祂(耶穌)。
他(保祿)說:「我當時沒有與任何人商量」。「沒有與任何人商量」,也就是說,沒有遵循人類本能的指示,沒有系于人類層面。「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在我以前作宗徒的人,我立即去了阿剌伯,然後又回到了大馬士革。此後,過了三年,我才上耶路撒冷去拜見刻法。」保祿總是用阿剌美語的名字稱呼宗徒伯多祿,這是耶穌親自給他取的昵稱。在公元39年,在蒙召三年後,保祿在耶路撒冷拜見刻法,和他一起度過了15天。他還拜見了團體的其他領導人。然後,他回到了叙利亞和基裏基雅地區。
十四年後他回到了耶路撒冷,參加了我們所說的耶路撒冷會議。在保祿的叙述中,他澄清說,宗徒們,即基督福音的官方擔保人,與保祿和巴爾納伯握了手,承認他們是真正的宗徒。他們簡單地劃分了領域。他們留下來向猶太人傳道,而保祿和巴爾納伯則負責向外邦人傳福音。因此,保祿的講道不能被指責爲與伯多祿的不同。
這裏有本質上的統一;因此,那些以伯多祿來抨擊保祿的講道者是錯誤的。那些是製造混亂的人,是「假弟兄」。的確,保祿回憶道,在安提約基雅,伯多祿曾猶豫不决,退却了,也就是說,他不敢維持所做的選擇,沒有勇氣與希臘人一起吃飯,因爲猶太人在餐桌上有這些區分,一個守規矩的猶太人不會與外邦人同桌吃飯。這些想法已經進入了基督徒團體,並且很難克服。
保祿憑著自己的才智,能够超越種族主義。而另一方面,伯多祿常陷于掙扎,並經常被拉扯于兩邊:一邊是保守派,他們想要維持猶太人的嚴格要求;另一邊是像保祿一樣的人,他們想果斷地向基督的「新」開放。保祿說他反對了伯多祿;也就是說,保祿通過告訴伯多祿他正在犯錯,來迫使他接納自己。這是一種直接的說話方式,是伯多祿直接從保祿那裏聽到的。「我們,你伯多祿,和我保祿,生來就是猶太人,不是外邦人。我們也承認我們是罪人,難道你伯多祿和我不是罪人嗎?我們雖不是生爲希臘人,而是生爲猶太人,但我們也承認我們是罪人;我們也曾是罪人,我們自己也知道,人成義不是由于遵行法律,而只是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。你伯多祿,和我保祿,也信從了基督耶穌,爲能由于對基督耶穌的信仰而成義。」
問題是:如果我們滿足于遵守律法,那我們爲什麽要相信基督呢?因爲我們相信,只有祂能拯救我們。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方式,但我們都克服了猶太人的思想,而依附于耶穌基督,在這一點上,我們不能回頭。「如果我們在基督內求成義的人,仍如他們一樣被視爲罪人,那麽,基督豈不是成了支持罪惡的人了嗎?絕對不是。」
這似乎有點複雜。保祿想說的是:你伯多祿,和我保祿,我們都相信耶穌基督,確信祂能給我們帶來救贖和圓滿的正義。現在,耶穌基督教導我們,人與人之間沒有區別,我們應該向所有人開放,歡迎所有人,和希臘人一起吃飯,因爲他們不是不潔的。有多少次,耶穌基督與外邦人接觸,說即使是百夫長也比以色列的許多人有信德?
所以,如果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所教導的這種行爲是一種罪,那就意味著耶穌在教導我們犯罪,但是,我們跟隨基督學習犯罪,這有可能嗎?這是不可能的;「如果我把我所拆毀的,再修建起來,我就證明我是個罪犯。」我們已經拆毀了,如果我們現在重建我們所拆毀的東西,就表明我們錯了。我們先是讓那些種族區分消失了,認爲它們已經陳腐了,如果我們現在重新引入它們,我們就證實了我們之前的選擇是錯誤的。如果一個人推倒了一堵墻,而鄰居們告訴他這是不方便的,因爲這墻是必要的,如果在某一時刻他又重建了這堵墻,那麽,鄰居們對他說:「我們告訴過你這墻對你有益處,它不必被拆毀」,就是符合邏輯的。
我們放弃某些東西,不是我們錯了,而是我們確信應該這樣做,因爲我們必須堅持依附于耶穌基督。「我已由于法律而死于法律了,爲能生活于天主;我已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,所以,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,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。」這是保祿書信中的一個高潮。
在這裏,宗徒談到了他自己與基督的神秘共融。宗徒如此認同自己與基督的關係,以至于他自己也死了。當他受洗時,當他與基督的死亡相通時,他就死了。兩者都死了:十字架上的基督,以及洗禮中保祿,但只有一位復活,就是基督。「基督在我內生活。」依照法律,耶穌被處死;保祿也被認爲是由律法而死,因此,如果他死了,他就是死于法律。够了;律法判我死,我就死了,僅此而已。我死于法律,但我生活于天主。復活的基督生活于天主。想想這句話:「我已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。」
保祿認爲自己與基督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了,與祂休戚與共,分享祂的十字架。被釘十字架的的人死了;保祿與基督一同死了:「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,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。」保祿死,是爲了讓基督在他內生活。「我現今在肉身內生活,是生活在對天主子的信仰內;祂愛了我,且爲我捨弃了自己。」這是整部新約中唯一一次以單數陳述;一般說來,基督爲所有人、爲人們、爲我們而死。只有這裏,保祿將其個人化:祂爲我而死。如果祂真的爲所有人而死,那麽用單數自然也是正確的,「祂爲我而死」;這是一個更吸引人,使人更有參與感的論述,因爲它不是一般性的論述,它是適合于宗徒自己的個人論述,顯示了他內心深處的確信。
「我仍在肉身內生活,但我是基于對天主子的信仰而生活。」也就是說,是基于這種確信,而且,天主子「愛了我,且爲我捨弃了自己」。「我决不願使天主的恩寵無效」。風險在于爲了虛榮而改變天主的愛。「因爲,如果成義是賴著法律,那麽,基督就白白地死了。」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表述,對我們也是有效的。如果成義、與天主的正確關係、救贖取决于對法律的遵守,那麽基督就白白地死了。如果遵守法律就够了,法律在基督來之前就已存在;如果說「愛你的鄰人如愛你自己」就够了;那麽,基督就白白地死了。
如果有人因爲遵守了法律就能憑自己的力量去愛他的鄰人,那麽基督就白白地死了。肯定這樣的事情,就是使天主的恩寵無效。一些講道者就冒著這樣的風險,過分强調人的承諾、意志、行善、守法的行爲。正義不是來自那裏;它來自恩寵,也就是,來自內心的改變。
保祿沒有能力愛他的鄰人,伯多祿也沒有。如果他們現在能够愛,不是因爲他們遵守法律,而是因爲他們獲得了恩寵。基督沒有白白地死去,因爲祂借著死亡獲得了遵守法律的能力。因此,救恩只來自于基督,對所有人都有效,而且,這救恩來自于對基督的信仰,來自于基督的恩寵,不是來自法律。
因此,保祿從他自己的經歷開始叙述,到最後得出一個偉大的神學結論。從第三章開始,他將更系統地繼續論述:「無知的迦拉達人啊!……誰又迷惑了你們呢?」誰教你們這些的呢?誰吃了你們的大腦呢?這是一段强而有力的、具有挑釁性的講話。「你們竟這樣無知嗎?你們以聖神開始了,如今又願以肉身結束嗎?你們竟白白受了這麽多苦嗎?」
通過兩個關于亞巴郎和他的孩子的聖經反省,宗徒試圖說明救恩是如何基于基督的恩寵的。在第四章,他談到了我們在禮儀中經常會讀到的一個高峰,因爲這是一個很好的總結:「但時期一滿,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兒子來,生于女人,生于法律之下,爲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贖出來,使我們獲得義子的地位。爲證實你們確實是天主的子女,天主派遣了自己的兒子的聖神,到我們心內喊說:『阿爸,父啊!』」所賜給我們的是「兒子的聖神」,「所以你已不再是奴隸,而是兒子了;如果是兒子,賴天主的恩寵,也成了繼承人。」不是因爲你自己的功德,不是因爲你戰勝了什麽,而是因爲賜給了你。天主派遣了祂的兒子,以使我們這些奴隸可以成爲子女。
這是有關恩寵的偉大訊息。這是解放的福音:我們已經被釋放,可以繼續自由。從肉身中解放出來,從罪中解放出來,從法律中解放出來,因著恩寵而改變,活出上主所賜給我們的。